【轉知】新北市116學年度學前入小一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鑑定安置暨暫緩入學申請資訊
新北市辦理「116學年度學前入小一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鑑定安置暨暫緩入學」申請作業,若您的孩子即將於116學年度入國民小學,且有特殊教育鑑定安置或暫緩入學需求,請參閱以下資訊。
一、申請對象
1.設籍新北市。
2.將於116學年度屆齡入小一之身心障礙學生(民國109年9月2日至110年9月1日出生)。
3. 欲於入小一前確認身心障礙學生身分、安置環境或申請暫緩入學者。
二、申請資格
須具有身心障礙身分,符合下列其中一項,且目前身心發展情形已明顯影響學習適應:
1.經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鑑輔會鑑定為身心障礙確認生。
2.持有衛生福利部核發且仍在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
3.若無上述證明文件,但兒童能力現況確有顯著困難,且持有明確障礙或疾病診斷(非疑似)之兒童發展聯合評估綜合報告書,得由學校評估申請必要性後受理。
三、申請時間
115年12月1日(二)至115年12月15日(二),請於學校上班時間內辦理。
※ 特別提醒:若申請暫緩入學期間仍希望就讀新北市公立或非營利幼兒園,請務必於上述期間內提出申請,逾期將無法參與學前分發作業。
四、申請地點
請至戶籍地所屬學區國小之輔導處(室)或特教業務承辦單位提出申請。若戶籍地屬自由學區,請擇一所欲就讀學校報名。
五、相關資訊及申請表件
請家長先行觀看說明影片,並至新北市特殊教育資訊網查閱相關資訊、常見問題及下載申請表件。
🔗 新北市特殊教育資訊網公告:
https://sec.ntpc.edu.tw/p/406-1004-13757,r43.php
六、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本校輔導處特教組(85211131分機502)。
一、申請對象
1.設籍新北市。
2.將於116學年度屆齡入小一之身心障礙學生(民國109年9月2日至110年9月1日出生)。
3. 欲於入小一前確認身心障礙學生身分、安置環境或申請暫緩入學者。
二、申請資格
須具有身心障礙身分,符合下列其中一項,且目前身心發展情形已明顯影響學習適應:
1.經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鑑輔會鑑定為身心障礙確認生。
2.持有衛生福利部核發且仍在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
3.若無上述證明文件,但兒童能力現況確有顯著困難,且持有明確障礙或疾病診斷(非疑似)之兒童發展聯合評估綜合報告書,得由學校評估申請必要性後受理。
三、申請時間
115年12月1日(二)至115年12月15日(二),請於學校上班時間內辦理。
※ 特別提醒:若申請暫緩入學期間仍希望就讀新北市公立或非營利幼兒園,請務必於上述期間內提出申請,逾期將無法參與學前分發作業。
四、申請地點
請至戶籍地所屬學區國小之輔導處(室)或特教業務承辦單位提出申請。若戶籍地屬自由學區,請擇一所欲就讀學校報名。
五、相關資訊及申請表件
請家長先行觀看說明影片,並至新北市特殊教育資訊網查閱相關資訊、常見問題及下載申請表件。
🔗 新北市特殊教育資訊網公告:
https://sec.ntpc.edu.tw/p/406-1004-13757,r43.php
六、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本校輔導處特教組(85211131分機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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